家用车即将实行“三包”政策
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就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公开征求意见,明确家用车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,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即日起市民可登录总局官网提出意见,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。
三包是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“包修、包换、包退”的简称。针对家用车的三包政策从2004年就传闻将出台,时隔7年后终于有了眉目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各车企已接到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征求意见稿,国家质检总局拟于10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。
整车三包期至少2年或4万公里
家用车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、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、损耗件和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,自销售商开具发票之日算起。
其中,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,发动机、变速器、转向和制动系统等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不低于3年或60000公里,均以先达到者为准。
为保证规定落实,国家质检总局将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披露制度,向社会公布制造商的三包承诺,以及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三包责任问题。
“包修”还包工时费材料费
影响正常使用或安全、无法正常使用、与标准或企业明示的质量状况不符……车辆在三包期内出现上述产品质量问题,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在指定或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,工时费和材料费不得另收费。
如果丢失三包凭证,消费者申请补办后权利不变。销售商、制造商接到申请后,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。此外,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。
购车30日内现安全质量问题可退货
车辆购买30日内,因质量问题出现车身开裂、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、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更换、修理。
要求退货的,销售商应负责免费退货。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发动机、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总成。
除上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外,消费者按本规定实行更换或退货,应向销售商支付合理使用补偿费用。计算公式为[(车价款(元)×行驶里程(km))/1000]×n。其中,n为使用补偿系数,由制造商在0.5%至0.8%间确定,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。所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。
修理逾5日提供备用车或补偿
在整车三包期内,因产品质量进行修理时,如果单次修理时间(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)超过5日,修理商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,或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。按规定,修理时间从双方签订修理合同之日算起,到完成修理为止。1次修理时间不足24小时的,视为1日。